根据教育部办公室发布的教职成厅函〔2026〕8号文和省厅办公室发布的苏教办高函〔2026〕4号文《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公益服务、规范办学、深化改革、提质创优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高校办学主体责任,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等合理设置校外教学站点,确保站点数量、设点单位条件、专业设置、协议签署、广告发布等符合有关规定。现对我校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拟保留、新增及停招站点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继续教育管理处实名反映。联系人:姜燕,联系电话:86336060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