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》苏教办高函〔2025〕2 号,《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(校外教学点)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[2021]1号) 的文件精神,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我校继续保留2个校外教学站点,分别是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、常州市彩虹教育教育培训中心。学校继续设置大数据与会计、市场营销、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营销、机电一体化、计算机应用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、现代纺织技术 7 个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,校外教学点设置大数据与会计、市场营销、机电一体化、计算机应用 4 个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。
现将招生站点与招生专业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继续教育管理处实名反映。联系人:姜燕,联系电话:86336060。
继续教育管理处
2025年2月21日